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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一入学新生文理不分科

发布时间:2016-09-17 来源:本站 撰稿人:管理员 阅读:

信息来源: 09-16 23 :40 芜湖新闻网 /查看原文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安徽高考改革时间和改革主要内容。同时,对中小学、高中及高校的招生录取办法也提出要求。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

语数外加自选3科考试

《方案》要求,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根据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我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在参加2021年高考时,将不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由现行的3+文综、理综,改为“3+3”模式。

提高本科和重点高校录取率

《方案》要求,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生源计划,争取扩大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鼓励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扩大招生,提高本科录取率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组织实施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努力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坚持质量优先、就业导向,科学合理分配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方案》规定,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80%。

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和使用。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实施新考试方案

《方案》指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方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分类考试将成高职录取主渠道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方案》要求,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毕业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各类社会成员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等多种途径进入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报多所高职院校,扩大考生自主选择权。

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探索和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职、高职毕业生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方案》要求,完善高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改革。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报办法,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稳步推进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今后将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等之间的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沟通,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按照教育部有关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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