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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四中教师评优评先(推荐)办法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4 来源:本站 撰稿人:管理员 阅读:

淮南四中教师评优评先(推荐)办法暂行规定

(五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完善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管理制度,使评优评先工作真正起到既鼓励先进又鞭策后进的作用.经研究,特制定淮南四中教师评优评先(推荐)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校工作3年(包括3年)以上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

根据淮南市教体局各项评优评先规定的时间推选,依上级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间报送。

三、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包括: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教坛新星、岗位能手等。

四、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评选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注重实绩,对教师的德勤能绩等方面综合考评,择优评选。

评选程序:个人申报、个人上报成果材料、综合评议、学校审议、学校上报评选。

五、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善教乐研,全身心进入教育教学及新课改。

2、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思想,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身体健康,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善于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师德良好,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3、教学理念符合新课程要求,自身的教学行为和所教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明显提高。实践能力强,具有终身学习理念,能积极主动使用远程教育资源和计算机技术从事教学活动。

4、本学年承担满工作量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校本、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参加评优课或撰写的教学论文、教学总结、教学叙事、教学反思、调查报告等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教育教学理念紧跟时代步伐,能站在课改的前沿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专题讲座具有指导性与实践针对性,受到教师好评。

6、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对师生发展有促进作用或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推介价值。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1、凡是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无正当理由推诿、拒绝接受教学、教研、技能竞赛任务、班主任工作、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4、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学校大局安排、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

5、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6、平时工作不认真,事业心和责任感差,教育教学效果低下。

7、每学期未按规定上交各类总结、材料、在教学常规检查(公开课、备课、作业批改、学生评价等)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8、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80%的。

七、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制定后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2、若有不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3、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4、已评过各类先进的,三年内原则上不再参评同级各类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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